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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点评!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系列宣传 | 许昌市设立专项基金,解决“无产可破”问题
2022-08-26 15:48:24 来源: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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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【编者按】

河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提出,今后五年要努力实现营商环境迈入全国第一方阵,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。近年来,全省各省辖市(含济源示范区,下同)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方向,聚焦补短板强优势,全省营商环境近四年呈现连年提升态势,全省营商环境能级整体跃升。各省辖市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,对标全国一流水平,坚持寻求问题最优解,探索出一批市场主体认可、实践证明有效的改革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,一些领域实现了由“跟跑”“并跑”向“并跑”“领跑”的转变。

继2019年河南省首次推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后,为进一步发挥全省各地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勇于创新、敢于担当的示范带动效应,形成全省比学赶超、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,今年再次汇编印发了《2021年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汇编》,全面系统梳理了189项具体的改革举措,其目的为促进各地区相互学习借鉴,推动改革举措复制推广,切实带动省内各市跑出营商环境的“加速度”。

河南省许昌市通过政府财政拨款、法院救助资金、计提管理人报酬资金3个来源筹措专项基金。明确政府财政拨款用于“执转破”和“无产可破”案件缴纳案件受理费、支付破产前期启动费用、解决破产遗留问题等。

规范申请条件

明确对于债务人无财产支付破产费用的案件,债务人财产不足15万元、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案件,或者管理人报酬不足10万元的案件,管理人可向法院申请援助资金。

严控使用流程

对基金账户依法监督、专项审计。成立破产案件专项资金审批小组,以联席会议形式对管理人提出的申请进行表决,审批程序完成后,将援助资金发放至管理人专用账户,推动资金使用过程公开透明、专款专用、严格监管。

明确专项资金用途

明确专项资金用于支付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案件中的破产费用、对报酬过低或无法计算报酬的管理人进行援助补偿,以及对破产企业特困职工等弱势群体进行援助等。

责任编辑:郑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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