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河南热线 > 河南圈 > 圈层资讯 > 正文
世界今头条!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系列宣传 | 三门峡市加大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力度
2022-09-17 15:44:43 来源: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
关注河南热线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【编者按】

河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提出,今后五年要努力实现营商环境迈入全国第一方阵,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。近年来,全省各省辖市(含济源示范区,下同)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方向,聚焦补短板强优势,全省营商环境近四年呈现连年提升态势,全省营商环境能级整体跃升。各省辖市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,对标全国一流水平,坚持寻求问题最优解,探索出一批市场主体认可、实践证明有效的改革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,一些领域实现了由“跟跑”“并跑”向“并跑”“领跑”的转变。

继2019年河南省首次推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后,为进一步发挥全省各地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勇于创新、敢于担当的示范带动效应,形成全省比学赶超、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,今年再次汇编印发了《2021年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汇编》,全面系统梳理了189项具体的改革举措,其目的为促进各地区相互学习借鉴,推动改革举措复制推广,切实带动省内各市跑出营商环境的“加速度”。

三门峡市印发《三门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按项目实施地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、工程、服务采购均应当在“三门峡市政府采购网(河南省级分网)”公开采购意向,公开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、采购需求概况、预算金额、预计采购时间等。按照“谁采购,谁负责”的原则,将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作为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的重要依据,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尽量提前,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(发布项目招标采购公告)前30日。分析筛选年初部门预算批复数据,统计需要进行意向公开的政府采购项目,系统排查跟进。对于临时追加项目,要求在批复资金来源的同时,由各预算主管单位公开政府采购意向。

加大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力度,引导和督促预算单位制定实施细则、细化操作流程,依法依规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。将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列入整个政府采购活动的前置环节,规定未发布采购意向的项目一般无法直接发布采购公告,确保预算单位按时公开采购意向,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。各预算主管单位定期汇总审核本部门、本系统政府采购意向,适时通过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公开发布政府采购意向。

责任编辑:杨广
责任编辑:hN_1710